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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8-31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家长参与子女教育程度影响教育公平

    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吴重涵、张俊、王梅雾在近期《教育研究》发表《是什么阻碍了家长对子女教育的参与——阶层差异、学校选择性抑制与家长参与》一文提出,家庭、儿童和学校都会影响家长参与,由此,当家长、教师、学生以及其他人能将彼此视为教育合作伙伴时,那么一个围绕儿童的交叠影响域就会形成并发挥作用。家庭社会经济地位与家长参与的关系集中体现在父母的职业性质、母亲的受教育水平、家庭社会关系等因素上,一般来说,父母的职业与生活的关联程度越高,家庭社会关系越丰富,家长参与程度高的概率越大。在儿童层面,学生年级和是否留守儿童都对家长参与形成阻碍。学校对家庭、儿童特征与家长参与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,学校规模越大,家长参与子女教育的程度越低,学校的家长会和教师行为加强家长意愿与现实参与间的关系。基于此,家长参与具有阶层差异;家长的参与存在学校的选择性抑制;克服家长参与的阻碍,改进学校行为,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。

人性回归是学业负担的治理路向

    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孟宪云在近期《教育理论研究》发表《学业负担的人性异化与治理路向研究》一文提出,人性回归是学业负担的治理路向。具体而言,要实现利益主体人性观念的更新与回归,学生要善于表达自己的意愿与诉求,认清自身的能力限度;以教师“育人为本”的价值理念为指引,重新思考教师角色的存在方式和实践路向;家长正确认识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识自我、发现自我,以使学生的个性获得全面发展;社会团体在追求教育利益过程之中,始终秉持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、利益与理想的统一以及目的与手段的统一。相关学业负担政策关联也应落到实处,真正构建家庭、学校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育人机制,以促进不同教育资源的交汇融合,进而实现学生学业负担水平的合理生成。(王杰 辑)